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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末将迎扫墓“小高峰” 17条扫墓专线明起陆续开通 梳理十余主要陵园发现——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12-29 17:40:08

价值体系是一个民族在一定时代、一定社会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一定社会、民族在一定时代社会意识的集中反映。价值体系是一个整体系统,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和诸多要素,如指导思想、理想、信仰、信念、价值取向、价值评价,等等。价值体系是逐渐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但一旦形成之后,它又具有相对稳定性。 当一个社会中存在多种价值体系时,就有可能形成一种主导价值体系,并以它为统领,建立和形成这个社会的价值体系。今天我想和大家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于发展慈善事业的关系问题。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与内涵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我们党适应新时期特别是思想文化领域的新变化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年,在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继续强调“要在全体人民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中央党校6.25重要讲话中,胡锦涛再次重申“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党的十七大又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指出“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背景



  为什么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如此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呢?这既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经验教训给我们的深刻启示,也是适应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和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现实需要。



  (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经验教训给我们的深刻启示。



  1、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多种多样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要把全社会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必须有一套与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并能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核心价值体系。如果没有这个最核心的东西,就会失去社会前进的方向,失去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导致人心涣散、社会混乱。通过构建核心价值体系,发展主流意识形态,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途径。在我国古代,很早就提出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后经历代儒家的吸收融合,逐步形成了以“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的价值体系,成为封建社会两千多年超稳定结构的精神支撑。革命年代,共产党在根据地提出“自我牺牲、大公无私、先人后己”的价值观念,鼓舞了无数党员和群众投身民族独立和解放事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先后提倡“五爱”、“五讲四美三热爱”,提升了社会文明,维护了社会秩序。在西方,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统治、夺取政权的斗争中,掀起文艺复兴和思想启蒙运动,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等价值观念,形成了一套以个人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价值体系,对建立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对建设核心价值体系更加重视、更加自觉。如新加坡甚至以国会法案形式确定本国的“共同价值观”,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历史和现实表明,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社会的方向盘,是一个国家的稳定器。能否构建起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体系,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2、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适应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的现实需要。我们正处在一个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我国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着空前复杂的情况。从国际看,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不同文明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进一步凸显了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战略地位,凸显了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的“生命线”作用。随着我国逐步发展强大,两种制度、两种意识形态的较量更加激烈。国际敌对势力出于自身战略利益的考虑,不愿意看到一个繁荣、统一、强大的社会主义中国,千方百计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他们在对我国战略上围堵、安全上威胁、发展上牵制、统一上阻挠的同时,凭借经济、科技优势,加紧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企图把他们的政治理念和价值观念推销、扩张到世界各个角落。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要有效应对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必须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举措,更好地凝魂聚气、强基固本。从国内看,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的阶段性特征。随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结构由封闭向开放的历史性转变,整个社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大大增强。一些国家和地区发展的历程表明,这一时期,往往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人们心理容易失衡,也是社会矛盾的凸现时期。特别是随着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社会生活日趋多样化,社会意识更加多样、多元、多变,这既为社会发展进步注入了活力,也带来了社会思潮的纷繁变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断巩固的同时,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也时有出现。在社会思想空前活跃、主流积极健康向上的同时,一些错误的、消极的、颓废的思想意识也有所滋长。一些人思想困惑、信仰淡漠,一些领域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目前,我国有2亿多流动人口、3亿多网民、7亿多手机用户,登记或没有登记的各种社会组织达数百万个,在我国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4400多个,每年入出境的外国人4000多万人次。这么大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使各种价值观念相互交织、相互碰撞、相互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扩大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弘扬积极健康的道德风尚,是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进一步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提供了重要遵循,有利于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有利于团结凝聚不同阶层、不同认识水平的人们共同前进。



  3、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客观要求。差异是社会存在的客观现实,多样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根本指导思想,无论形势怎样变化,都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组织形式、就业形式、分配形式、利益关系越来越多元化了,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不断增强,人们的价值观念呈现出多样和多变的趋势。这两个趋势可以说是对当前思想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挑战,正因为多样化了,所以不能把传统的那一套千篇一律、高度统一的价值观念沿袭下来,思想道德观念,特别是核心价值理念,必须要有一种适应性、包容性,以应对急剧变化的社会生活。鉴于此,在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同时,我们党先后提出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并在整合这些价值理念的基础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大命题。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充分尊重了广大群众在思想意识、价值观念上的差异性,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根据不同社会群体、社会阶层的思想实际提出不同要求,具有非常强的包容度和影响力。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概括为四个方面,即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各具功能、各有侧重,都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重要的部分,是从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丰富思想文化成果中提炼和概括出来的精华,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刻内涵的科学揭示。



  ——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它解决的是“举什么旗”的问题, 应该成为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作为人类历史上最科学、最先进、最严密的思想体系,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精神支柱。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在我国面临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新形势下,只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认识社会思想的主流和支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才能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不断提高预见性、增强主动性,克服片面性、减少盲目性。应该指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并不排斥社会思想观念的多样化,马克思主义从来就是在同各种思想观念的相互激荡和斗争中发展的,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又要看到,社会思想观念越是多样化,就越是需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如果动摇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会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根基,动摇全党全国人民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导致思想混乱乃至社会动荡。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才能有效引领和整合社会思潮,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形成思想共识,团结不同社会阶层、不同认识水平的人们共同进步。紧紧把握住这一点,就把握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它解决的是“走什么路,实现什么样目标”的问题,应当成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伟大旗帜.理想体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奋力前进的向导。没有共同的思想基础,没有共同的奋斗目标,民族就没有凝聚力,国家就没有前进的动力。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必须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凝聚和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这个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各阶层、各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集中体现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的利益和愿望,能够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有着很强的包容性,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凝聚力。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它解决的是精神支撑和发展动力问题,应当成为每个中华儿女必须具备的精神状态和必须展现的精神风貌.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有强大的精神支撑和精神动力。在五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成为鼓舞各族人民奋发进取的精神支撑。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形成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成为推动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强大精神力量。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深刻揭示了中国人民开拓创新的力量源泉,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所特有的精神气质,已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成为中华民族生命机体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它解决的是人们行为规范的问题,应当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础。“八荣八耻”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八荣八耻”是对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当遵守的基本思想道德规范的高度概括,也是从总体上对社会主义社会主导价值体系的生动表述。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了当代中国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涵盖了人生态度、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要求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指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坚持和提倡什么、反对和抵制什么,为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分清是非曲直、辨明善恶美丑、作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提供了基本准绳。社会主义荣辱观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把先进性和广泛性结合起来,树立了鲜明的社会价值导向。



  以上这四个方面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统一起来,把政治与伦理、理想与现实结合起来,是一个结构完备、逻辑缜密的科学体系。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背景下,强调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归纳起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过程中:向世人展现了我们党思想上精神上的旗帜;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竞争力;有利于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线、共同的思想基础,成为了我们党、国家、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前提;有利于建设和谐文化;有利于引导全社会思想道德上的共同进步。



  二、慈善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慈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从慈善的精神层面来讲的。我们知道,慈善事业是一项既包含物质层面内容又包含精神层面内容的有机体系,慈善行为、捐赠主体、慈善组织、慈善资源、慈善项目属于物质层面的内容,而慈善意识、慈善文化则属于精神层面的内容。慈善在本源上属于文化的范畴,是社会的伦理道德之于人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一种文明形态,现代社会将这种社会伦理道德普及开来,使之成为慈善事业发展的情感基础和价值支撑。慈善事业所蕴含的“行善积德、扶贫济困”的利他主义精神、“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主义价值观、“善行天下、大爱无疆”的博爱理念,慈善事业中所形成的信任关系、社会资本、公民责任、志愿精神,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弘扬慈善文化,就是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一种每个国民都能够有所遵循的共享价值准则。



  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和增加了动力。



  我们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此作为凝神聚气、强基固本的共同思想基础,客观上为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慈善事业需要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最终使众多的慈善资源发挥聚沙成塔的效应。而社会公众能否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体是否养成向善的价值观,是否具备社会责任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提升所有公民道德水准为出发点,具有巨大的理论力量、精神力量、道德力量,能够凝聚人、鼓舞人、感召人,成为全体社会成员保持奋发向上和团结和睦状态的精神纽带,必然为慈善事业发展激发不竭的动力。



  另一方面,慈善事业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体系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是慈善是古今中外人类普世的价值追求。



  说慈善事业是普世的,是因为它作为一项人道主义事业,其扶贫济困、奉献社会的理念是世界相通的,其救助范围和对象也不分地域和人种,慈善行为所体现出来的志愿精神具有全球一致性。



  在我国,“慈善”二字合用,始于魏晋南北朝,《北史•崔光传》曰:“光宽和慈善,不杵于物”,意指崔光这个人仁慈善良。现代汉语中的“慈善”,直接承袭了我国古代的慈善概念,《汉语大词典》把慈善解释为慈爱、善良、仁慈、富有同情心。



  现代慈善事业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提供慈善服务、进行慈善捐赠、充当慈善志愿者、依法组成慈善组织,给予慈善受益者自愿的、无偿的、物质、资金、服务及其他方面的帮助,具有志愿性、非功利性、民间性三个基本特征。 慈善的特点是一种跨越时空、跨越国界爱心善举,因此具有普世性。



  从历史上看,中华民族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慈善思想和慈善活动绵延不息,儒家讲“仁爱”,孔子强调“仁者爱人”(《论语》),孟子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无幼以及人之幼”,都从个人修养和做人的角度,阐述了关爱他人特别是关爱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根本价值取向。墨家是彻底的利他主义者,“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章句上》)”;强调“爱人若爱其身”(《墨子•兼爱》);墨家还将兼爱行为,上升到解决社会危机,营造社会和谐的高度,成为中华民族博爱精神绵延不绝的源头。道家的老子强调“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暗含了财富第三次分配的道理,而道教的“行善积德”更将慈善行为归结为一种宗教情怀。佛教传入中国后,强调慈悲为怀、普度众生,特别是佛教本土化后产生的观音菩萨,更是大慈大悲,洞悉并帮助世人解决人间苦难,俨然就是一慈善之神。



  正是在这些慈善思想的共同影响下,积德行善、赈贫恤患的慈善活动在古代中国社会一直未曾中断,成为上至朝廷官府、下至士绅商人的共同实践。正是在这种慈善思想的影响下,达则兼济天下的仁行善举,同样源远流长。早在先秦秦汉时期,就出现过许多仁人义士。越国的政治家陶朱公范蠡,每次经商成功之后,散尽千金,回报社会。西汉初期山东人朱家,更是一位为富而仁的商人,“振人不赡,先从贫贱始。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汉魏六朝,随着道教和佛教的兴趣,宗教寺院道观在接受民众施舍的同时,开始用民间捐赠来救助百姓。唐朝时期,就出现了“悲田养病坊”,明朝,明万历十八年(1590年)设立的同善会,由乡里和宗族举办的“义学”、“义庄”、“会馆”等,也很快得到发展,民间捐赠财物,用于救助他人,修桥补路,造福百姓的行为,史不绝书。



  19世纪,随着国门被西方列强打开,近代慈善事业在清朝末年兴起。据统计,1911年以前全国各地建立的慈善机构,总数达3589所。以张謇为代表的一批商业精英,以熊希龄为代表的一批政治精英,开始了慈善公益思想理论体系构建和实务实践方面的探索实验,奠定了我国现代慈善事业的基础。民国时期,慈善事业、慈善组织面对饱受战争创伤的中国,对抵抗外侮、 救灾义赈、安置难民、救治伤兵,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



  从国外看,西方国家至少在13世纪就存在由教会主持的慈善赈济活动。1601年,世界上第一部慈善法律《慈善用途法》(又称《伊丽莎白一世法》)在英国诞生。19世纪,欧洲、俄罗斯和美国已经开始出现少数名目不等的私人基金会。到了20世纪,慈善事业在西方更是风起云涌,成为一股强大的世界潮流,涌现出一批像盖茨、巴菲特那样闻名世界的慈善家。最近有报道称,比尔.盖茨和巴非特联合发布宣言,倡议富人们捐出财产的一半用于慈善事业,如能得到响应,将会成为席卷全球的慈善风暴,这也必将会影响到中国。



  从现实看,毋庸多言,无论是日常慈善的涓涓细流,还是重大自然灾害捐赠热潮,我们看到的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从国内到国外,从政府到民间,从国人到华侨华人,从老人到孩子,从富人到拾荒者,从公民到犯人,这一时刻,爱心超越了族群,善举跨越了国界,慈善成为人类通用的最美好的语言。也正是因为此,有人将“慈善”视为“博爱”的同义词,认为慈善就是那些“将时间与产品转移给没有利益关系的人或组织的行为”。



  慈善的普世性特点,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公民道德的传承、弘扬和教化作用,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对于人道主义精神的光大作用,都是不可估量的。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性、开放性和包容性。



  二是慈善事业能够更加凝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目标:道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发展慈善事业,能够推动个人慈心善举和全民族共同理想的有机融合,更加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奋斗目标。



  ——小康社会离不开慈善。一方面,虽然我国30年改革开放,创造出了世界经济的奇迹,人民群众总体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由于频发的自然灾害、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我们国家还存在大批亟待救助的特困群体。目前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2300多万城市低保对象,4800多万农村低保对象,每年因灾需要救济的群众近8000万,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还有不少人处于贫困状态。这些贫困的人民急待社会的救助。另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老龄化社会的提早到来,农民工问题和因此引发的城市边缘人群问题,失业问题、老年问题、儿童问题都成了社会必须正视和重视的基本社会服务难题。这些问题的解决,这些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仅靠政府和市场来解决,还远远不够,亟待慈善事业来补充。



  ——国家富强离不开慈善。慈善通过资助扶持教育、科技、环保等公益事业,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和环境保障,为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提供坚实基础。国外许多非常知名的大学和研究机构都是由慈善组织或个人捐资建立的,如卡耐基-梅隆大学就是由卡耐基基金会资助设立的,芝加哥大学是由洛克菲勒基金会创办并资助的,英国卡文迪许实验室是由该校校长•卡文迪许私人捐款兴建的。在我国慈善资助教育、科技事业近些年来也有所起步,不少校园建筑设施、科技研究项目、教育科技奖项都是在一些爱心企业和个人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



  ——精神文明离不开慈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而慈善事业是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助推器。从思想道德方面来讲,发展慈善事业,一是能够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让公民相信自己的行为不仅仅决定自身命运,而且与他人命运改善和社会进步发展密切相关;二是能够激发人们爱人类、爱社会、爱他人、爱自然、爱生命的善良意识和道德精神,提升人们的道德关怀,净化人们的心灵世界;三是能够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形成助人悦己、乐于奉献的社会精神风貌。



  ——社会和谐离不开慈善。社会和谐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睦相处。慈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从阶层之间关系来讲,慈善事业能够完善社会再分配机制,调节不同社会群体、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损有余、补不足”的第三次分配功能,能够实现社会财富从富裕阶层向贫困群体的转移,从而有助于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消弭阶层差距和对立,促进社会融合和社会公平。从人与人之间关系来讲,慈善事业有利于培养社会成员的爱心、感恩、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人际关系和平等友爱、融洽和睦的人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来讲,越来越多的慈善组织致力于环境意识倡导、环保决策参与、环保研究资助、环境事件调查,有力地推动了美好生态环境的形成。



  三是慈善事业能够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慈善事业不仅有具普世性,也具有民族性。说慈善事业是民族的,是因为不同国家在慈善的思想渊源、演化历史、普及程度、法律制度、发展模式方面均有个性差异,慈善事业发展深深打上了本民族历史和文化的烙印。特别是在特定历史场景下,一个国家国民的慈善意识会在民族文化的影响和作用下,升华成一种民族精神。在时局日艰、民生日蹙的近代中国,慈善事业就成为构筑和体现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领域。在百年不遇的汶川、玉树大地震后,慈善事业在同胞爱、骨肉情的感召下,成为凝聚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亿万人民视国事为家事,把灾民当亲人,不分南北,不分老幼,戮力同心,共赴国难,创造了新中国慈善捐赠史上的奇迹。不论是抵御外侮时还是抗震救灾,慈善事业都弘扬了民族精神,增强了民族凝聚力。



  民族是国家的基础,国家是民族的组织形态,因此民族精神的核心就是对自己祖国最深厚、最神圣的爱。和平年代,爱国主义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对每个社会成员的爱。慈善事业就是对全体社会成员的一种博爱,它超越了对自己亲属、朋友、同学和邻舍的爱,将爱扩展至全体同胞和整个人类。慈善事业所蕴含的无私大爱,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



  民族精神在更多时候是人类灵魂对共同体的一种归属感。行为缘自情感,也能强化情感。海外华人华侨对祖国的捐赠行动,能够强化他们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归属,让他们想象自己虽处大洋彼岸,但仍是华夏子孙,仍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特别是在发生重大灾难时,海内外同胞“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慈善行为更能够激发全体人民的民族共同体想象。汶川大地震后,举国数亿民众“我们都是汶川人,我们都有中国心”的集体性表达,就是强烈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的迸发。



  四是慈善事业有助于形成团结互助的社会风气。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概括了当代中国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系统总结。知易行难,行重于言。作为一种道德规范,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真正发挥行为调节作用并成为改变社会风气的强大力量,依赖于每个公民的道德实践。道德实践能深化主体对道德规范的内省式认识和全面理解,让其亲身感悟和体会道德观念的力量,并在此基础上把道德认识升华为道德情感和意志,形成坚定的道德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因此,将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道德实践,引导人们在工作生活和日常交往中存荣辱之念、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根本途径。



  在我看来,慈善就是一种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亲身参与、看得见和摸得着的道德实践。慈善内容具有多层次性,捐赠万元是慈善,捐赠零用的一分钱也是慈善;捐款捐物是慈善,献智出力也是慈善。慈善内容的多层次性决定了参与主体的广泛性,无论是企业精英还是社会公民,无论是耄耋老人还是学龄儿童,人人皆可以慈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做到团结友善、互帮互助、积德行善,在危难关头,我们可以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和衷共济。



  从公民个体角度来讲,慈善能拨动每个人内心深处那根爱的琴弦,增强其对真善美的认同;慈善使社会成员在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实际行动中体验光荣、领悟崇高,实现知与行的高度统一;慈善还能让公民感受爱的力量,激励其养成持之以恒的助人习惯。从社会整体角度来看,慈善能够传递爱心,改变社会风气。一方面,捐赠者的慈心善举特别是公众人物的慈善行为,能够感化那些没有参与慈善的个体去奉献爱心,去接力善行;另一方面,慈善能够缔造受赠者感恩的心,让他们懂得在自身有能力之时回报社会。



  三、以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在全球化的今天,发展慈善事业成了一个普遍公认的世界潮流。在中国,这股潮流更随着中国经济的全面转型和社会建设的全面提速,成为一种迫切的时代呼唤。



  建国以后,随着国家实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民间慈善事业被中断,民间慈善组织也基本被取消。1950年,董必武在中国人民救济代表大会上所做的《新中国的救济福利事业》报告中,把包括民间慈善事业在内的旧福利救济事业定性为“统治阶级欺骗与麻痹人民的装饰品”文化大革命中,慈善成了负面文化价值的代表。无论报刊、电视、文学、影视作品还是人们的日常言谈,只要提起慈善都是伪善,慈善家都是伪善人。直到1991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在“慈善事业”条目中仍解释为“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它的社会效果存有争议。”当时社会主流价值对慈善事业的评价可见一斑。中国慈善事业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艰难起步。



  1994年4月,中华慈善总会成立,标志着慈善冲破禁锢,揭去它伪善的面纱。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提出了“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标志着慈善首次进入政府件。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标志着慈善第一次写进党的重要文献。2005年11月20日,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中华慈善大会召开,由民政部颁发了政府最高奖——“中华慈善奖”,向全社会发出了政府支持慈善事业的强烈信号。特别是2008年12月5日,民政部在京召开第二届中华慈善大会,胡锦涛总书记亲切会见出席中华慈善大会的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称赞“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崇高事业”,希望社会各界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参与和鼎力支持慈善事业!



  中国当代慈善事业就是这样迈着蹒跚的脚步走向春天,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慈善捐赠大幅攀升。2005年之前,除了大灾年份,我国每年慈善捐赠总量大都在几十亿元上下,2006年捐赠总量达到100亿元,2007年达到309亿元,而2008年高达1070亿元的历史纪录,2009年为440亿元。



  二是志愿服务开始普及。2008年我国志愿者队伍的规模超过1亿人,志愿时间约20亿小时,相当于100万全职工作者。特别是2008年汶川抗震救灾、北京奥运会期间,包括最近上海世博会、玉树地震,我们欣喜地看见百万志愿者闪现其中,展现着当代中国志愿者的新形象。



   三是慈善组织快速发展。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3.1万个,比上年增长4.1%。其中社会团体23.9万个,比上年增长3.9%;民办非企业单位19.0万个,比上年增长4.4%;基金会1843个,比上年增长15.4%。到2009年全国已建立3.1万个经常性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初步形成了社会捐助网络。



  四是慈善法规不断完善。《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注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条例》和《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继出台。截止到2009年底,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务院各部门共出台14部与慈善相关部门规章和280余件相关规范性文件。倍受关注的《慈善事业法》也已提上立法议程。



  在看到慈善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必须清醒的认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面临四个方面的瓶颈。一是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的需求不相适应。 二是现有慈善法律政策与慈善事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三是慈善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与社会转型加速不相适应。 四是慈善事业专业人才与慈善组织的发展壮大不相适应。特别是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这个差距就是我们的慈善事业的发展空间。





图1. 各国非营利部门就业占经济活跃人口比例%(略)

图2. 私人捐赠占GDP比例(略)

图3. 各国非营利部门支出占GDP比例(慈善行业已成为发达国家的重要产业)(略)



  

  从这三组研究数据,我们可以看到,现代慈善事业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社会部门和成为重要的产业,甚至超过了大多数营利产业的规模,占到其GDP的4%到6%左右,而我国慈善与非营利行业的资本产值规模,只占到GDP的0.21%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与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相当的距离。



   最近有报道称,比尔.盖茨和巴非特联合发布宣言,倡议富人们捐出财产的一半用于慈善事业,如能得到相应,将会成为席卷全球的慈善风暴,这也必将会影响到中国。



  因此,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得力措施,加快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1、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文化是生活方式的反映,也引领着生活方式。将慈善变成大众的一种生活方式,要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我们要既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又努力吸收现代慈善理念,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文化。 要推动慈善文化与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消费文化、传播文化、精英文化、机关文化的有机结合,在与各种文化的碰撞与磨合中凝聚共识,找到慈善文化的落脚点。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和慈善项目,把慈善事业发展列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的重要内容,推动慈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动员更多的人、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要大力弘扬“人人可慈善”的理念,大力表彰在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和团体, 让慈善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成为社会生活的时尚。



  2、培育慈善组织,夯实慈善事业发展基础。现代慈善事业区别于传统慈善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捐赠人与受益人不再直接发生关系,由慈善机构分配慈善资源和提供慈善服务。因此,慈善事业能否得到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慈善组织的自身建设如何,取决于慈善组织是否具有社会公信力。为此,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基层慈善组织,完善经常性捐助工作站(点)、慈善超市和在线捐赠等捐助网络,方便广大群众捐赠款物和提供志愿服务。另一方面,要培育和扶持一批规模较大的慈善公益机构,发挥其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阳光运作、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和维护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要加强慈善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慈善工作人才队伍。



  3、完善政策法规,优化慈善事业制度环境。制度是根本、是保障,慈善事业的发展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以制度促进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加快推进《慈善事业法》立法工作, 把慈善事业纳入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同时,要完善和落实社会募捐和捐赠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和保护公众参与慈善的积极性,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稳步发展。



  4、健全长效机制,厘清不同主体权责关系。发展慈善事业,既涉及到政府部门之间的横向关系,又涉及到政府与慈善组织的伙伴关系,还涉及到慈善组织之间的竞争合作、捐赠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责关系。要明确不同政府部门的责任,确保不同部门在慈善组织的注册登记、资格认证、运营监督、捐款管理、税收优惠等环节既有分工又有协作,避免职责交叉或缺位。要搭建政府与慈善组织之间的伙伴关系,政府除承担政策制定、监督管理、捐赠倡导、资金支持、基础信息发布等角色外,应该放手让慈善组织去募集慈善资源,提供社会服务。要打造慈善组织之间的联合平台,使不同慈善组织在资金募集、志愿者动员、项目分配方面既适度展开竞争,又强化深度合作,以实现慈善资源的最优配置。要正确框定捐赠人和受赠人之间的权责,捐赠既是公民的个人权利,也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慈善组织要尽可能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资金,但这并不等于捐赠人在道德上就高人一等。“做好事而不伤害别人”是践行慈善的最高指导原则,充分尊重受赠人的隐私和尊严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反过来,受赠人也要树立感恩意识,在自己有能力之时回报社会。



  5、创新模式载体,构建公众参与慈善平台。慈善不是有钱人的奢侈行为,而是大众的共同事业。要通过模式载体的创新,为不同社会成员参与慈善构筑平台、提供条件。要引入“人人可慈善”的现代公益模式,引导公众通过在线捐赠、慈善消费、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新型捐赠渠道奉献爱心。探索“以项目吸引捐助,以捐助推动救助”慈善模式,通过开展冠名捐助、定向捐助等活动,整合社会资源,拓宽捐助渠道。继续完善和推动“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研究和制定“慈善城市”评选标准,筹建中华慈善博物馆,传承和弘扬慈善文化。



   一棵树难挡风沙,万亩林足以改变气候。当慈善成为绝大多数人的行为选择时,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国民的性格特征就会发生质的改观。到那时候,拜金主义、自私自利、冷漠无情、见义不为等这些不入的不良风气就会烟消云散,奉献至上、团结互助、热情仁爱、扶危济困的向上观念就会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会成为公民自觉的价值取向。



  慈善犹如一缕阳光,它能够给世界带来光明,让世间充满温暖。慈善犹如一束玫瑰,它在给人送去芬芳的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余香。慈善犹如一把种子,它能够把爱播撒人间,让爱在人们心田繁衍。慈善犹如一簇火苗,它能够让善的星火燎原,使善的薪火在人们心头传递。慈善与民政有着不可割舍的渊源,慈善是民政人为民亲民爱民的力量源泉和不竭动力,让它走进我们心中,让它成为我们的时尚,让它化为我们的行动,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20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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